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须知
一、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二、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三、实施主体:怀宁县卫生局
四、办理流程:申请 → 窗口受理 →资料审核、现场审查 → 审批 →发证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单;无名称字号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①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4、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①房屋产权证明;②租赁合同;③经营场所证明;
5、文化部门对娱乐场所的审批证明;
6、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员设置情况;
7、公共场所平面图;(标注内容:①总体面积;②流程分布;③功能分区名称、大小)
8、卫生设施 设备清单(列出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的等)。
9、从业人员健康证证明、培训登记表;
10、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评价材料、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资料;(可后补)
1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规范性文件,签字)
12、其他:非高河镇户口的业主和从业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优惠政策者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许可期限:自窗口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
七、收费标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皖价费[2007]17号文件
八、办公地点:高河镇独秀大道怀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证窗口
九、咨询电话:4620815 4620817 投诉电话:4620815
注: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应真实、可靠,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所交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复印(图纸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