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答复的关键是写好行政复议答复书
行政处罚是引起行政复议的一个主要原因。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也不断增加,卫生监督执法随时面临行政复议答复的可能。如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关键是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写好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关键是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就此,笔者谈谈自己的数粗浅理解。
1 关于行政复议答复的理解
1.1 行政复议答复的概念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行政复议答复作了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由此可知,行政复议答复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因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和请求,必须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自己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的一种法律制度。
1.2 行政复议答复的特征
行政复议答复是行政主体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具有不同于其他行政答复的特征。
1.2.1 行政复议答复的主体是答复人、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人。答复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申请人是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相对人。第三人是行政复议中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与行政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人就是受理、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
1.2.2 行政复议答复是一项强制性行政答复制度。《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是一项强制性规定,进行行政复议答复是行政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主体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笔录后必须提出行政复议答复。否则,将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法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可见,如果行政主体不依法进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将主动撤销该项具体行政行为。
1.2.3 行政复议答复是一个广义性的概念。《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答复不仅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行政主体的答复意见,而且还要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就是说,行政复议答复是由提出书面答复意见、提供证据、提供依据、提供相关资料等多项工作组成。
1.2.4 行政复议答复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上面已经提到,《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政主体提出行政复议答复要“提交书面答复”。如果行政主体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复议答复就不够规范,缺乏严肃性、庄重性和礼仪性,同时亦不便于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复议机关也可能据此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1.2.5 行政复议答复的对象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复议的主体,行政复议答复是对行政复议主体的答复,不是对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进行答复。因为只有行政复议机关才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负责行政复议法制工作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的内设机关,不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2.6 行政复议答复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前述《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已作明确规定,行政复议答复必须在接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否则复议机关就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四款规定按未提出书面答复处理。
1.3 行政复议答复的重要性
行政复议答复是一项强制法律制度,行政主体不主动按时依法完成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即使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必将导致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的后果。严重损害行政主体的权威性。因此,设立行政复议答复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3.1 有利于行政复议机关全面了解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复议请求的态度和看法,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1.3.2 有利于被申请人高度重视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发现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的疏漏,及时纠正不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3.3 有利于被申请人按依法行政复议请求的事项和内容进行针对性的答复,便于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准确认定和决定。
1.3.4 有利于上级机关对下一级机关的监督,及时追究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行政答复单位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强化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2 行政复议答复书的书写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获得法律救济,行政部门必须强制性履行的工作。一旦行政相对方提请行政复议,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做出行政复议答复。如何答复,怎样答复,关键的工作就是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行政复议答复书质量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结果。笔者就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提出以下几点认识。
2.1 行政复议答复书的概念
行政复议答复书亦即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它是在行政复议答复过程中,作为被申请人一方的行政机关,针对申请人复议申请书中提出的要求和理由进行答对、回答的一种法律文书。制作行政复议答复书的目的是用确凿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答复对方,从而使自己在行政复议中占据有利地位,这也是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功能和宗旨所在。
2.2 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写作格式
根据行政复议答复书的概念和功能,参考公、检、法系统有关法律文书的制作格式,笔者认为,行政复议答复书应遵循以下格式制作。
2.2.1 写全首部。一是标题应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即“×××行政复议答复书”。二是要写上答复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即答复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行政职务。三是写清案由,即进行答复的事由,书写应简洁明快,一般为“申请人因×××一案,不服××行政机关×年×月×日第×号行政决定,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根据申请人所提的事实和理由,现提出答复如下”。
2.2.2 写好答复理由。答复理由是行政复议答复书写作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机关能否在行政复议中获胜的关键所在。因此,答复理由一定要写得具体、详尽、充实、准确,运用证据要确凿可靠,法律上要于法有据,做到合理合法,有的放矢、理据充分、令人信服,争取复议的“砝码”偏重于己。写作要紧扣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及其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和实质性的问题有理有据进行答复,重点对答复双方争执的焦点即事实、适用法律和执法程序三个方面提出看法。即要指出申请人所提事实和理由的错误性,又要写清自己行政决定的正确性,有破有立,破立结合。写作时要着重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事实方面,要具体指明申请人复议请求依据的事实不真、不清、不准之处,还要写明证明对方理由错误的证据所在。二是适用法律方面,写清行政机关一方运用法律条文是准确恰当的,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指出申请人引用法律条文的错误和不当之处。三是程序方面,这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之点,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说清行政机关一方所执行的法律程序到位,遵循了法定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2.2.3 答复意见要明确。答复意见是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的精要之笔,表明答复的宗旨。一要说明答复理由的合理合法性,二要揭示申请人复议申请书的矛盾和谬误之处,然后明确提出自己的意见或主张。一般表述语为:“综上所述,×行政机关对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所作出的××行罚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的,请予以审理,依法决定维持。”这部分内容写完,正文即告完成。
2.2.4 尾部要正确。尾部要写清四项内容,一是致送机关,也就是受理行政复议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写在行政复议答复书的“此致”一行下面。“此致”二字应空两格写,致送机关一般顶格写全,以示庄重严肃。二是具名,在正文右下侧签具答复机关名称,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三是日期,写在行政复议答复机关的下面,写为×年×月×日。四是附项,即有关答复书的副本×份、书记×份、物证,靠左侧空两格书写。
2.3 行政复议答复书写作注意要点:一是要注意文体,《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提交的是书面答复,不是书面答辩。答辩就是又答又辩,答复则只答不辩,因此,答复书主要是针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程序和内容四个方面进行审查和答复清楚即可,没有必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理由一一进行反驳答复。就是说,答复书不能写为“答辩书”或“答辩状”,只能写为“答复书”。二是注意答复要有针对性。答复就是要针对明确的复议标的,运用充足的法律依据为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的放矢的回答对方,不能流于空泛,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一定要抓住争执的焦点,瞄准目标,弹无虚发。三是答复要讲求时效性。前述,《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接到答复通知的10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因此,答复书必须在这个法定时效内提交复议机关,绝不能因工作上的粗疏错过答复时效,否则,正确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将被撤销。四是答复要注意得体,答复语言表述上应当妥贴,尤其是答复理由要做到讲求逻辑、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情、合理、合法。不能主次不分,重点不清,答非所问。不要强词夺理,无理强辩,语言生硬,“官腔”满篇,给人一种说法无据、析理无章,一幅盛气凌人的“教训”面孔,使答复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