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 宁 县 卫 生 局
卫 生 执 法 公 告
(2008年1号)
春节将至,由于“年夜饭”的用餐时间和聚餐人员非常集中,存在着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为切实加强“年夜饭”经营活动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卫生安全的“年夜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卫监1号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各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是餐饮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完善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餐饮服务的卫生安全。
二、对在2008年承办“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各承办宾馆、饭店应及时将预约登记情况、菜谱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备案审查;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原辅料采购和索票索证管理,落实餐具消毒等各项卫生措施,切实保证“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餐饮卫生安全。
三、我局自即日起开展全省上下联动的“2008年卫监1号行动”,对全县的餐饮单位,特别是承办“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集中开展卫生执法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在春节即将来临之时,怀宁县卫生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谨慎消费。预定“年夜饭”应选择规模较大、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齐全、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养成餐前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生食、慎吃凉菜的良好卫生习惯。
五、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局开展的2008年“卫监1号行动”,发现餐饮单位有违法行为或健康权益受到侵害时,即时拨打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4620815,进行举报投诉。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